第392章 广东的军事政变(第4页)
前敌军心,因以摇动,饬之回防,讵云激变?可知凡此种种,亦非本怀,徒以平日处心积虑,惟知割据以便私图,于国事非其所恤,故始而阻挠出师,终而阴谋盘据,不惜倒行逆施,以求一逞。
诚所谓苟患失之,无所不至者。
且即使陈炯明之对于文积不能平,至于倒戈,则所欲得而甘心者,文一人之生命而已,而人民何与?乃自六月十六日以后,纵兵淫掠,使广州省会人民之生命财产,悉受蹂躏,至今不戢。
且纵其凶锋,及于北江各处,近省各县,所至洗劫一空。
人民何辜,遭此荼毒!
言之痛心。
向来不法军队,于攻城得地之后,为暴于一时,已犯天下之大不韪。
今则肆虐亘于两月。”
“护法以来,各省虽有因不幸而遭兵燹,未有如广东今日所处之酷者。
北军之加兵于西南,军纪虽驰,有时犹识忌惮。
龙济光、陆荣廷驻军广东,虽尝以骚扰失民心,犹未敢公然纵掠。
而此次变兵,则悍然为之。
闻其致此之由,以主谋者诱兵为变时,兵怵于乱贼之名,惮不敢应。
主谋者窘迫无术,乃以事成纵掠为条件,兵始从之为乱。
似此煽扬凶德,汨没人道,文偶闻野蛮部落为此等事,犹深恶而痛绝之;不图为此者,即出于同国之人,且出于统率之军队,可胜愤慨!
文夙以陈炯明久附同志,愿为国事驰驱,故以军事全权付托。
今者甘心作乱,纵兵殃民,一至于此。
文之任用非人,诚不能辞国人之责备者也。
此次兵变,主谋及诸从乱者所为,不惟自绝于民国,且自绝于人类,为国法计,固当诛此罪人;为人道计,亦当去此蟊贼。
“凡有血气,当群起以攻,绝其根本,勿使滋蔓。
否则流毒所播,效尤踵起,国事愈不可为矣。
以上所述,为广州兵变始末。
至于国事,则护法问题当以合法国会自由集会,行使职权为达到目的,如此则非常之局自当收束。
继此以往,当为民国谋长治久安之道。
文于六月六日宣言中所陈工兵计划,自信为救时良药,其他如国民经济问题,则当发展实业,以厚民生,务使家给户足,使得休养生息于竞争之世。
如政治问题则当尊重自治,以发舒民力。
惟自治者全国人民共有共治共享之谓,非军阀托自治之名,阴行割据所得而借口。
凡此荦荦诸端,皆建国之最大方略,文当悉其能力以求贯彻。
自维奔走革命卅余年,创立民国,实所躬亲。
今当本此资格,以为民国尽力。
凡忠于民国者,则引为友,不忠于民国者,则引为敌。
义之所在,并力以赴。
危难非所顾,威力非所畏,务完成中华民国之建设,俾国民皆蒙福利,责任始尽。
耿耿此诚,惟国人共鉴之。”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