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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1章 历史是在前进的(第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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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当(欧战爆发)日军与英海军攻青岛正面,久不能下。

日本外相与陆公使(宗舆)磋商,拟于中国中立地,由日本陆军从青岛后面上陆作战,使德军前后不能兼顾。

陆使以破坏中国中立。

拒绝不允。

日外相以青岛同是中国领土,中国政府既允由青岛前面进攻,今在青岛后面夹攻,有何分别。

且这次只是“假道”

,并不是在该地作战,攻下后即行撤退,决不逗留,一再声明。

然不待中国政府答应,已自由实行进攻,这是日本的故技。

德国不料日军从后面进攻,步兵枪支预备不足,曾由德使馆武官向徐又铮次长密商借步枪两千支,配以子弹。

又铮向来崇拜德国,与德国武官亦有友谊,遂以运往山东政府军为名,供给步枪两千支并子弹,陆军段总长不知也。

又铮大胆作风,往往如此。

“后日本攻下青岛,驻兵于青岛后防不撤,且向民间要粮草,要食物,任意要挟,强迫供应,地方不堪其扰。

地方官呼吁之电,雪片飞来,每次电到外部,外部即转送于我。

此本非我之职务,非我所应管,由于年少气盛,不管权限问题,以外部既不负责任,推诿于我,我即接受代劳,遂与日使交涉。

那知越俎代疱,反代人受过,此则由于少阅历之故也。

“我对日使道,当时假道已是通融办法,权宜迁就,今青岛已下,贵国自应照与陆使声明假道之说,即行撤兵;今不撤兵,且骚扰地方,有违前言,应请撤退。

最低限度,应撤入青岛。

日使答以青岛虽下,或有留驻必要,亦不敢断定,容报政府再复,但久无回音,兵仍不撤。

我乃派员实地调查,始知日军攻青岛之时,向各县要粮草等物,县官置之不理,日军即自由行动,因言语不通,时生误会,被打被刺,时有所闻。

某县知县名王达者,于日军到时即与日军相约,如需粮株,由县代办,惟须公平交易,故该县独相安无事(后报告总统特召来京,面加嘉奖,不久升任京兆尹)。

“时因东海商借日款,银行方面无意再借,章公使商请外相后藤新平斡旋始克告成,因之青岛撤兵问题,即请章公使与后藤外相直接商议。

结果,日外相照会章公使,声明三事:一、青岛租借地,俟与德国签定和约后,仍交还中国。

二、日本军队撤入青岛或济南,惟留一小部分保护胶济铁路。

三、将来交还青岛时,在青岛内,留一日本居留地等因。

并称进入济南的日军系暂时性,不久即撤,并没有涉及其它事项。

余将原件交与外部,并在国务会议报告。

在会议时,对居留地有议论。

余以为居留地等于租界,将来收回各国租界时居留地自当同时收回。

遂议决复章公使,章使照复日外相,遂有“欣然同意”

之语。

此是普通辞令,所谓同意,明明指日外相来文之三项。

此即青岛撤兵换文之经过。

那知后来巴黎和会竟引为攻击之借口,以为承认山东权益,岂非奇谈,真是风马牛不相及也。

“民国七年冬,巴黎开(欧战)和平会议,与会者有二十七国,我国亦被邀派代表出席,以外交总长陆徵祥为首席代表,其它代表即派驻外公使施肇基、顾维钧、魏宸组兼任。

南方军政府亦要求派代表,政府以对外不应示以分裂,商由军政府派人,政府加以任命,遂以王正廷为代表,一同同发。

出发前,总统召集会议,商定应付方针,有关当局与段参战督办(祺瑞)均列席,余亦列席。

合肥发言,以此次参战宣布过迟,有名无实,不应多提要求,除收回德奥租界,并取消在中国之权益法权外,拟提议撤消庚子条约驻兵一条,及修订海关税则。

至青岛问题,日本一再宣言交还中国,谅不至食言,且看日本有无提议,随机应付,没有确定。

众皆无异议,就此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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