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0章 南北一致要求和平(第3页)
因此,这一天的会议进行得很顺利。
十一月十六日,北京督军会议继续第二次会议,议决:
(一)如果南方不提出过苛条件,一致赞成和平统一的方针;
(二)欧战停止,参战督办处改为边防督办处;
(三)预筹各省善后;
(四)收束军队,先从调查军队实数入手;
(五)责成各省照章报解中央税收。
就在这一天,北京政府下令前方军队罢战退兵。
钱能训代总理电劝南军撤退。
十九日,英、美、法、意、日五国驻广州领事,奉各该国政府训令,向广东军政府递送一项照会,劝告南方接受徐世昌的呼吁,罢战息争。
照会云:“法、英、意、日、美诸国政府,因见此二年内中国内乱不停,大有分崩景象,甚为悬系。
此项纷乱情形,不特与外国利益有损,且影响中国治安极大。
因此所生不靖之情,反足鼓励敌人之气,而于大战紧急之转机中,妨碍中国与协约诸国实行合作。
今该转机已成过时黄花,各国人民正盼环球各处人民达到安居乐业之时,中国未能统一,则各国人民应为之事,难于进行。
兹法、英、意、日、美诸国政府对于中国大总统解决内乱之所设施,深滋冀望,对于南方各要人之态度,亦乐观其有欲和平了结之志趣。
是以各该政府就此声明,对于北京政府及南方各要人,愿各废除私见及泥守法律之意念,一面谨慎从事,免除一切阻碍议和之行为,一面迅以慷慨和合态度,根据法律暨维护中国国民利益之热心,寻一两造和息之路,始克使华境以内平安统一,此各国政府之所殷盼者也。
此时法、英、意、日、美诸国政府虽声明其切实赞同双方欲解决向日分裂之争端,惟毫无最后干涉之策,亦无指挥或谏劝此次议和条件之意,故此项条件,必须由中国国人自行规定。
各国政府只系尽其所能,鼓励双方于所望所行各事上,达议和统一之目的,但中国国民对于各国冀望重建之功,所肩之责,于中国历史上更为增大而已。
特此劝告。”
二十二日南方通令休战。
军政府总裁岑春煊等电告徐世昌:“徐菊人先生鉴:护法军兴年余,双方相持,国是莫由解决。
比者欧战告终,强权销灭,吾国亦有顺世界潮流,而回复和平之必要。
美总统威尔逊,于本年九月二十九号为开募第四次自由公债之演说,实为国际及国内解决一切政争之根据,无论何国,均可赖之以为保证。
世界各国,方将崇正义而永息兵争,岂吾国独不可舍兵争而求和平之解决?
“执事既令所部停战,本军政府亦令前敌将士止攻。
惟彼此犹未实行接近和平谈判,玩日废时,殊属无谓。
煊等特开诚心,表示真正和平之希望,认上海租界为适中之中立地点,宜仿辛亥前例,由双方各派等人数之代表,委以全权,克日开议。
一切法律政治问题,不难据理而谈,依法公决,庶可富民利国,永保和平。
特电表意,即希速复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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