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8章 六道命令(第4页)
第三道命令:“前因湖南督军傅良佐,代理省长周肇祥,擅离职守,曾令免职查办。
两月以来,荆、襄叛变,岳州失守,士卒伤亡之众,人民流离之惨,深怆予怀。
追论前愆,该前督等实难辞失律偾事之咎。
傅良佐一案,着即组织军法会审,严行审办。
周肇祥职司守土,遇变轻逃,并着交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依法惩戒,以肃纲纪而儆方来!
此令。”
第四道命令:“陆军第八师师长王汝贤,前令以总司令代行湘督职权,督同第二十师师长范国璋保守长沙,立功自赎,乃竟相继挫败,省垣不守。
此次岳州防务,范国璋所部,又复先行溃退,总司令王金镜,身任军寄,调度乖方,以致岳城失陷,均属咎有应得。
王汝贤、范国璋,均着褫夺军官勋位勋章,交曹锟严行察看,留营效力赎罪。
王金镜着褫夺勋位勋章,撤销上将衔总司令,以示惩儆!
此令。”
第五道命令:“江西督军陈光远,于湖南战役,叠有电令进援,乃该督军托故延缓,致误湘局,殊难辞咎。
陈光远着褫上将衔陆军中将,仍留督军本职,俾其奋勉图功,以策后效!
此令。”
第六道命令:“……迨前湖南督军傅良佐弃职轻逃,前援湘总司令王汝贤,副司令范国璋,接踵溃退,长江陷落,大损国威。
前国务总理段祺瑞暨各国务员等,以军事失败,政策挠屈,引为己责,先后呈准辞职,国璋于此,正宜申明纪律,激厉戎行,奋一鼓之威,作三军之气,乃因湘有停止进兵之电,粤有取消自主之言,信让步为输诚,认甘言为悔祸。
方谓干戈浩劫,犹可万一挽回,固料其非尽真诚,而终思要一信义,于是布告息争,以冀共维大局。
孰意谭浩明等反复恣肆,攻破岳州,今则攘夺权利之私,实已昭然若揭,不得不大张挞伐,一翦凶残。
然苦我商民,劳我师旅,追溯既往,咎果谁归?傅良佐等偾事失机,固各有应得之罪,而举措之柄,操之中央,循省藐躬,殊多惭德。
兵先论将,往哲有言,泛驾之材,讵可轻驭。
“国璋不审傅良佐等之躁率,而轻用人,是无知人之明也。
叛军幸胜,反议弭兵,内讧终凶,言之成理。
国璋欲慰大多数人之希望而径许之,是无料事之智也。
思拯生灵于涂炭,而结果乃重扰闾阎,思措大局于安全,而现状乃愈趋棼乱。
委曲迁就,事与愿违,是国璋之小信未能感孚,而薄德不堪负荷也。
耳目争属,责备难宽。
既丛罪戾于一身,敢辱高位以速谤?惟摄职本出《约法》,讵容轻卸仔肩?鄂疆再起兵端,尤应勉纾筹策。
所望临敌之将领军队,取鉴前车,各行省区域长官,共图后盾,总期大勋用集,我武维扬,俾秩序渐复旧观,苍赤稍苏喘息。
国璋即当返我初服,以谢国人。
耿耿寸心,愿盟息壤,凡百君子,其敬听之。
特此布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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