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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1章 解散国会(第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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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洪以《约法》无解散之明文,未便破坏法律,曲徇众议,而解纷靖难,智勇俱穷,亟思逊位避贤,还我初服,乃各路兵队,逼近京畿,更于天津设立总参谋处,自由号召,并闻有组织临时政府与复辟两说,人心浮动,讹言繁兴。

“安徽张督军北来,力主调停,首以解散国会为请,迭经派员接洽,据该员复:‘如不即发明令,即行通电卸责,各省军队,自由行动,势难约束’等语。

际此危疑震撼之时,诚恐藐躬引退,立启兵端,匪独国家政体根本推翻,抑且攘夺相寻,生灵涂炭,都门馆善之地,受害尤烈。

外人为自卫计,势必至始于干涉,终于保护,亡国之祸,即在目前,元洪筹思再四,法律事实,势难兼顾,实不忍为一己博守法之虚名,而使兆民受亡国之惨痛。

为保存共和国体,保全京畿人民,保持南北统一计,迫不获已,始有本日国会改选之令。

忍辱负重,取济一时,吞声茹痛,内疚神明。

所望各省长官,其曾经发难者,各有悔祸厌乱之决心,此外各省,亦皆曲谅苦衷,不生异议,庶几一心一德,同济艰难,一俟秩序回复,大局粗安,定当引咎辞职,以谢国人。

天日在上,誓不食言。”

黎、江两人的电报,都承认解散国会是一件违法的事情,黎的电报显然透出以解散国会为保存共和国体的交换条件。

这道命令发表后,避难到上海的国会议员发表联名通电说:

“民国《约法》中,总统无解散国会之权。

江朝宗非国务员,不能代理国务总理。

且总统受迫武人,自认非法,所有解散国会命令当然无效。”

民国六年六月十三日,张勋在天津德租界寓所开了一次会议,会后发表通电说:

“比因政争,致酿兵事。

勋奉明令,入都调停。

……默察各方面之情形,大多数之心理,咸以国会分子不良,力主解散另选。

……犹忆国会前度之解散,出于首座领衔之陈请,无非为奠定大局之计。

区区此心,窃符斯旨。

幸大总统洞烛舆情,俯采众议,特颁明令,解散两院。

……勋拟即应命入都,共筹国是。

俟调停就绪,即商请出师各省撤回军队。”

六月十四日,张勋带着家小开赴北京。

为了迎接张大帅,黎元洪命人打开中华门。

据说民国以后,中华门为迎接贵宾只打开过三次。

一次是袁世凯迎接南京政府派来的专使,一次是为了迎接孙中山,这是第三次。

当天,正阳门京奉火车站张灯结彩。

北京城里净水泼街,黄土垫道。

从火车站到南河沿张宅,一路上军警密布,辫子兵分段站岗,城楼城墙上满是全副武装的士兵。

进京这天,张勋可谓风光无限,他也正春风得意。

殊不知,一切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人,注定是没有好下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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