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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6章 督军会呈文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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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“政学商界请愿团”

、“北京市民请愿团”

等名目)数千人包围国会会场,沿街散发传单,要挟国会即日通过参战案,否则不许议员离开会场一步。

有些国民党议员拒绝接受传单,竞遭到殴打。

议员们极为愤慨,当即议决将全院委员会改为全体议员大会,请国务总理段祺瑞、内务总长范源濂、警察总监吴炳湘到会保护议员安全。

后因“公民团”

向会场抛掷砖头,误伤日本记者,吴炳湘才派马队将“公民团”

驱散。

“公民团”

事件发生后,引起全国舆论大哗。

孙中山、唐绍仪等及各界人士纷纷通电谴责,要求严惩肇事者,国民党阁员伍廷芳、谷钟秀、张耀曾、程璧光辞职。

这届内阁包括国务总理段祺瑞在内,共九人,早有因其他原因去职者,也有长期请病假者,内阁中仅剩下段祺瑞一人。

在国会,商榷系议员一致采取抵制段内阁的立场。

十九日,众议院议决:“对德宣战案暂行缓议,俟内阁全体改组后再行讨论。”

实际上已构成对内阁的不信任。

就在众议院决定推迟讨论外交案的同一天,督军团又在倪宅举行紧急会议,研究系的重要人物公然参加了这个会议。

督军团决定采取最后一个步骤,对国会再施以压力迫使通过对德宣战案,否则督军便联名呈请总统解散国会。

在此项目的未达到以前,各督军相约不离京,以便集中力量,对国会和总统作战到底。

因为有研究系的重要人物参加,明白人还是有的。

有人提醒督军们,这样做是不妥当的,因为国会并未否决参战案,只是推迟了讨论时间。

而推迟讨论是受了“公民团”

威胁国会的刺激,是由于内阁残破不全,这些理由都是站得住的。

此外,军人公开地干涉外交,并以此为借口来破坏国会,究竟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。

不如借口国会宪法二读会中所通过的宪法草案条文,严重地违反宪政精神,呈请总统解散国会。

那时,国会正在制订宪法。

督军们对法律本来一窍不通,认为这个主意比他们的高明,决定采纳施行。

倪嗣冲还补充了一个意见,就是总统如果拒绝解散国会,各督军便联名辞职,宣布不负地方治安的责任,大家也齐声叫好。

可是,又有人提醒他们,这样做也不妥当。

因为宪法尚未完成,假口宪法不良而请解散国会,未免言之太早。

不如改作两个步骤,先呈请总统咨交国会改正宪法草案,如果国会拒绝改正,再呈请总统解散国会。

此外,各督军相约不离京,可能会产生另外一种后果,如果总统命令北京军警监视大家的行动,岂不成为政治俘虏而无用武之地。

联名辞职也有可能引起一种相反的后果,督军在自己的地盘内以辞职为要挟手段是可以吓倒总统的,在北京辞职,如果总统一概批准而由大家的部下来接任,岂不是自己解除自己的武装,成为手无寸铁的人。

因此,不如在总统拒绝解散国会的时候,全体离开北京,回到防地进行反抗。

就在同一天,督军团用开快车的方法,呈请黎咨交国会改正宪法草案,全文如下:

“窃维国家赖法律以生存,法律以宪法为根本,故宪法良否,实即国家存亡之枢。

恩远等到京以来,转瞬月余,目睹政象之危,匪言可喻,然犹不难变计图善,惟日前宪法会议二读会通过之宪法数条内,有众议院有不信任国务员之决议时,大总统可免国务员之职或解散众议院,惟解散时须得参议院之同意。

“又大总统任免国务总理,不必经国务员之副署。

又两院议决案与法律有同等效力等语,实属震悚异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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