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0章 约法之争(第4页)
民国二年八月,任第一舰队司令。
曾兆麟(-),字少沂,福建闽侯人。
一八八七年毕业于天津北洋水师学堂第二届驾驶班。
毕业后供职北洋水师。
任“南琛”
练舰管带,海军副参领。
民国建立后,先后任“飞鹰”
舰舰长、南京临时政府海军部教务局局长、海军部军衡司司长兼代军法司司长、“通济”
练舰舰长、海军上校、海军少将。
因“肇和”
军舰夺舰事件,练习舰队司令徐振鹏被褫职,曾兆麟接任海军练习舰队司令。
上海海军的独立,段祺瑞认识到了关于“约法”
问题的严重性,更看到了事态的严重。
当时中国海军共有三个舰队,第一舰队的上海海军是海军的主力。
这次公然独立,不仅严重地威胁北洋系势力下沿海各省区,同时还可以帮助护运兵北上。
这时,北洋系内部,也出现了不同声音,冯国璋、朱家宝、赵倜、田文镜等发声支持恢复旧《约法》和国会,段祺瑞不能不让步了。
幸好,黎元洪还可以出来收拾残局。
经林长民、张国淦等积极奔走,六月二十九日由黎元洪正式申令,仍遵行民国元年公布之《临时约法》。
申令言道“共和国体,首重民意。
民意所壹,厥惟宪法。
宪法之成,专待国会。
我中华民国国会自三年一月十日停止以后,时越两载,迄未召复,以致开国五年宪法未定,大本不立,庶政无由进行。
亟应召集国会,速定宪法,以协民志而固国本。
宪法未定以前,仍遵行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之《临时约法》,至宪法成立为止。
其二年十月五日宣布之《大总统选举法》,系宪法之一部,应仍有效。”
紧接着又申令“依据《临时约法》第五十三条,续行召集国会,定本年八月一日起,继续开会。
所有关于袁氏时期之立法院、国民会议各法令,应即撤销,并裁撤参政院,特任段祺瑞为国务院总理及各部总长。”
于是争议不决的法统问题,遂告一段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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