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3章 陕西湖南护国独立(第3页)
。
“北京袁前大总统钧鉴前接冯上将军通电,吁请我公敝屣尊荣,诚见我公本有为国牺牲之宣言,信我公之深,爱我公之挚,以有此电,循环三复,怦怦动心。
国事棘矣,祸机丛伏,乃如万箭在弦,触机即发,非可以武力争也。
武力之势力,可以与武力相抗,今兹之努力,乃起于无丝毫武力之人心,军兴以来,遍国中人,直接间接,积极消极,殆无一不为我公之梗阻。
芗铭武人,初不知人心之势力,乃至于此。
即我公亦或未知其势力之遽至于此。
既已至此,靖人心而全末路,实别无他术出乎敝屣尊荣之上。
我公所谓为国牺牲者,今犹及为之。
及今不图,则我公与国家同牺牲耳!
议者谓我公方借善后之说,以为延宕之计。
诚不免妄测高深,顾我公一日不退,即大局一日不安,现状已不能维持,更无善后之可言。
湘省军民士气久已激昂。
至南京会议,迄无结果,和平希望,遥遥无期。
军民愤慨无可再抑。
兹于二十九日已徇绅商军民之请,宣布独立,与滇、黔、桂、粤、浙、川、陕诸省,取一致之行动,以促我公引退之决心,以速大局之解决。
芗铭体我公爱国之计,感知遇之私,捧诚上贡,深望毅然独断,即日引退,以奠国家,以永令誉。
无任干冒,言尽于斯。
汤芗铭叩。
艳。”
汤有致独立各省电
“肇庆岑都司令,云南、贵州、广西、广东、浙江、四川、陕西各都督、民政长官、各司令、各师、旅、团长鉴项城叛国,法律无效,诉诸武力,知诸公之志苦也。
芗铭粗明大义,久表同情,以左牵右掣之纷乘,致杖钺秉旄之较晚。
五中愤郁,寝馈难安,恫念民生,恐滋荼毒,委曲隐忍,以企和平。
适项城取消帝制,宣言息事宁人,尚冀憬然悔悟,自行退职,以谢我国人。
“嗣因南京发起会议,乃遣派代表,据《约法》立论,犹冀公论大伸,合力劝退,使人民重见天日。
乃迭接徐州、蚌埠来电,鲁、鄂、湘、赣四省代表以不受彼党劫持,主张项城早日退位,致受疑忌,宣言鸣鼓而攻。
似此情形,已无和平解决之望,乃于本日会众誓师,与袁政府断绝关系,勉从诸公之后,共张挞伐之师。
众志佥同,将士用命,誓除株毒,还奠共和。
望锡指针,下匡愚昧,敬执鞭丝,惟命是从!
湖南都督汤芗铭。
艳。”
国民党人把护国反袁看作是“二次革命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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