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5章 劳乃宣其人(第2页)
,列入“宪法”
。
尊孔叫嚣在民国初年掀起一股复古逆流,为袁世凯后来的复辟帝制活动推波助澜,在中国历史上掀起了一股复辟潮,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。
但是,搞倒退是不会长久的,仅仅几年后,“打倒孔家店”
的口号就喊遍全国,风起云涌的新文化运动给中国思想界带来新的繁荣。
这股尊孔复古思潮,也就逐渐消声匿迹了,此为后话。
谈到复辟,有一个人是必须要介绍的,——劳乃宣。
劳乃宣(1843年—1921年),字季瑄,号玉初,又号韧叟。
籍贯浙江省嘉兴府桐乡(又山东省武定府阳信)。
中国近代音韵学家。
他是清末修律,礼、法之争中礼教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。
劳乃宣坚持“本旧律之义,用新律之体”
的修律方针,主张凡属三纲五常的伦理纲常都纳入新刑律之中。
他的法律思想是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在中国近代社会的表现,目的在于抵制中国法律制度的变革,维持封建君主。
庚子年闹义和团时,他做吴桥县县令,曾上书请取缔义和团。
民国成立后,他反对民主共和,在辛亥年冬天,他曾作《共和正解》。
第二年夏天,又作《续共和正解》。
民国三年,在一片复古大潮中,劳乃宣预感到时机成熟,便把他的这两本“大作”
合印成一本书,名为《正续共和解》,遍送京内外。
劳乃宣的共和,是这样解释周宣王时因天子太幼,不能执政,乃由朝中重要的公卿“和”
而“共”
修政事,所以名曰共和。
因此,所谓共和,乃君主政体而非民主政体,今日一般政界人士“不学无术”
,乱加民主于共和,实在是不通。
于是劳某乃力陈中国不能推行民主制的种种理由。
这就是他的《共和正解》。
至于续编是自诩他早有先见之明,民主制对中国之不恰当。
他自作聪明地认为袁世凯虽身为大总统,但有伊尹之志,所以他主张创行一种宪法,名为中华国共和宪法。
以共和为名是符于他的共和正解,名中华国而不名民国,即表示要行君主制。
虽然是君主制,却又不称帝国,则是不与日本雷同。
日本是称帝国,俄罗斯和德国虽行君主制,但却不称帝国。
“中华国”
亦然;至于为何不称大清而称中华?是因中华是全名,大清只是一族之名。
凡此云云,便是劳乃宣的大作奇论。
劳乃宣的“大作”
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怀旧情结,因此,在当时的政坛上,也激起了不小的浪花。
加之袁世凯自徐世昌出任国务卿后,一切表现都是复古,也就更加助长了这股复辟思潮。
劳乃宣除了刊印这本“大作”
外,还写了一封信给袁世凯聘为清史馆馆长的赵尔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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