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章 兵变(第3页)
鄙人连日严饬军警弹压面,抚恤被害商民,现人心已定,秩序渐次恢复。
……毋庸远劳军旅,请停止出发。”
袁世凯还因此而通告全国“专使到时,决意南下,组织联合政府,统一南北,用慰国民之厚望。
今遇此变,实行维艰,公等幸谅。
且驻京外交图案及吾国驻外各代表等,均云方今欲巩固民国,保全共和,舍速建设统一政府,别无他法。
想全国心理,均表同情,因兹事变,南行无期,组织政府,势必从缓,凯实焦灼万状。”
紧接着,北京商民强烈要求,坚决反对迁都南京。
有人到欢迎代表处请愿,他们是真怕了这当兵没人管束,更加帮了袁世凯的大忙。
袁世凯建议由副总统黎元洪赴南京代受职权,黎元洪复电不能前往。
为了做通南京方面的工作,他还派出几个人到南京,分头去做疏通工作。
亲身感受到北京民众的强烈呼声,本来是专程来接袁世凯的专使蔡元培等人,现在反过来为袁世凯说话,反复做南京参议院和孙中山的工作。
孙中山感到再坚持下去未免理亏,也只能同意袁世凯在北京受职。
三月六日,南京参议院通过了统一政府组织办法六条的决议。
(一)由参议院电知袁世凯,允其在北京受职。
(二)袁世凯接电后,即电参议院宣誓。
(三)参议院接宣誓电后,即复电认为受职,并通告全国。
(四)袁世凯受职后,即将拟排国务总理及各国务员姓名电告参议院,求通过。
(五)国务总理及国务员任定后,即在南京接收交待事宜。
(六)孙中山于交代之日始行辞职。
三月七日,孙中山电告蔡元培转告袁世凯,按参议院所开六条办法,在北京正式受职。
一身轻松的袁世凯三月八日即电告参议院,完全承认所列六条办法,并将誓词电告。
三月九日,参议院电告袁世凯,承认其受职,在电文中强调“《临时约法》七章五十六条,伦比宪法,其守之维謹!
勿逆舆情,勿邻专断,勿狎非德,勿登非才!”
表达了参议院对袁世凯还不是很放心的,也算是约法三章。
一九一二年三月十日,袁世凯志得意满的如愿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,仪式在北京石大人胡同前清外务部公署举行。
与会者百余人,“内有洋服者,有中服者,有有辫者,有无辫者,有红衣之喇嘛,有新剃之光头,五光十色,不一而足”
。
英国公使朱尔典也亲临观礼。
袁世凯着军服,佩长剑,精神抖擞,满面红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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