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6章 打孔家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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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文化领军人陈独秀,也连续推出《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》、《宪法与孔教》、《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》、《复辟与尊孔》等一系列文章,重炮猛轰孔教与孔学。
他重点阐述的是“孔教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因缘”
,同时指出:“孔教与共和乃绝对两不相容之物,存其一必废其一。
……盖主张尊孔,势必立君,主张立君,势必复辟,理之自然,无足怪者。”
此外,还有李大钊、鲁迅等许多人,也相继投入战斗,抨击宗法礼教和孔孟之道,展开了中国近代史上最广泛最深入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。
在国外时,胡适曾嘲笑过袁大总统尊孔祭圣的丑剧。
回国以后,置身在新文化运动的洪流中,受了《新青年》同人反孔斗争的激励,同样以打孔家店的战士姿态,出现在新文化的战阵上。
胡适攻击孔教,矛头首先指向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的旧伦理旧道德,批判专制主义的“节烈”
和“孝道”
。
当年的中国,帝制颠覆不久,所谓“三纲五常”
一套宗法.伦理道德,仍紧紧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,“贞节牌坊”
和“孝子牌坊”
仍到处可见。
北洋军阀统治下的共和政府,居然在正式颁布的《褒扬条例》中,明文规定表彰“节烈”
的条款。
民国治下,寡妇守节,烈女殉夫的怪事,屡见不鲜。
1918年7月,胡适发表《贞操问题》一文,即披露了报纸上宣扬的两起这样的怪事。
一起是北京《中华新报》登的《会葬唐烈妇记》。
文章说唐烈妇在丈夫死后,自杀过九次,经过“灰水,钱卤,投河,雉经(按,即上吊)者五,前后绝食者三;又益之以砒霜”
,方才做成烈妇。
更奇怪的是,那文章还写到一个姓俞的女子,年方19,尚未出嫁,未婚夫就死了,她竟也寻死觅活,绝食七日,被家人劝着吃了稀粥,但还表示要服丧守节三年,然后再自杀,非做烈女不可!
而此文的作者还说,三年有一千零八十多天,如果俞家防范严,俞氏女找不到自杀机会,“可奈何”
为了维持风化,作者竟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唐烈妇的阴魂显灵,来帮助俞氏女赶快死了,“岂不甚幸”
!
胡适叙说到此,严厉斥责说:“这种议论简直是全无心肝的贞操论”
!
另一起是上海报载的“陈烈女殉夫”
的事。
说家住上海的陈宛珍,年17,许配给王菁士,尚未过门,连未婚夫的面也没见过。
王病死后三时,陈氏女便也服毒自尽,做了烈女。
这已经很愚昧了,“而过了两天,上海县知事竟给江苏省长送一个“呈文”
,请予褒扬。
上海县知事呈文言道:呈为陈烈女行实可风,造册具书证明,请予按例褒扬事。
……(知事复查无异。
除先给予‘贞烈可风’匾额,以资旌表外,谨援《褒扬条例》之规定,造具清册,并附证明书,连同褒扬费,一并备文呈送,仰祈鉴核,俯赐咨行内务部,将陈烈女按例褒扬,实为德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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