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19620节 夫妻论法夜枭进宅(第3页)
你抓总就行了。”
崔秀宁摇头,“律法非常重要,每一个法条,都要体现领先的因素,还要符合时代。
他们还不具备那种思维,必须你和我自己干。
这事也不急,我慢慢做就好了,工作量没你想的那么大。”
“其他法条我都有分寸。
就是这刑罚,还需要你拿主意。
唐宋刑罚,像什么刺配充军,流放,杖打肯定是要废除的。
我准备保留的就是死刑,徒刑,降籍,鞭笞四种。
你的意见呢?”
所谓降籍,其实就是贬为奴隶。
李洛思索了一会儿,来回踱步,再坐下来先拿起崔秀宁的茶杯喝了一口清清嗓子,就提出自己的看法。
“我觉得,这四种刑罚不够,还要加一种宫刑。”
这男人一语惊人。
什么?
崔秀宁皱眉,“这就是肉刑了?早就废除的酷刑,为何还要恢复呢?”
李洛道:“我觉得吧,刑罚首先考虑的不是人道不人道,而是威慑和惩罚,让人不敢干。
比如强煎幼女,或者相关情节严重的罪犯,肯定是不够死刑的,可坐牢显然不足以惩罚。
那就宫刑,这样就有足够的威慑性。”
崔秀宁想了想,只好答应。
“那死刑呢?”
李洛开始显摆历史知识:“汉朝死刑方式最多的是自杀,犯了死罪的人往往自刎。
隋唐就是绞杀和斩首。
宋朝是重刑主义,死刑罪名有五百多个。
宋仁宗还引入辽国的凌迟。”
“很多人嚷嚷这说是退步了。
扯淡!
我杀一个人判斩首,他杀十个人也判处斩首,那公平何在?为何杀人犯往往会连续杀人?因为死刑方法都一样。
反正都是斩首,那我既然杀了人,还不如多杀几个。”
“所以,死刑方式必须分等级。
对杀人犯人道,就是对死者不人道。
既然犯了死罪,就应该严酷惩处。”
李洛这个看法,崔秀宁也是认同的。
她当年在大学时,了解过很多杀人案例。
有一个现象就是,杀人犯连续杀人的比例很高,比如灭门案,流窜作案,连环杀人案,群杀案等等。
而这些杀人犯的心理往往就是破罐子破摔。
反正杀人要枪毙,不如多杀几个垫背。
杀一个人,和去学校杀一群小学生,都是一样的结果哦。
行,那我一不做二不休,既然杀了人,干脆多杀几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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