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葬元 > 第548549节 封官授爵定国是诏

第548549节 封官授爵定国是诏(第4页)

目录

增加了乡村两级,将王权伸到基层。

“……三府为一品。

九部正二品;各司,各州牧为正三品……各郡正五品;各县正七品,乡正九品,村正十品。”

连品级都定好了。

不过,李洛没有马上推出海东实行的三级学堂制度,因为在偌大的东南,现阶段根本无力推行,也不是当务之急。

接下来就是军制。

《定国是诏》明确规定,兵员招募以及退役,抚恤,武官升迁任免等权责在兵部。

管的是军政。

而军令之权则在军师阁。

军训和统兵权,当然在各级将领手中。

乍一看和宋朝很像。

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。

因为唐国的文官除了财政后勤,不得插手军队事宜。

而兵部和军师阁的官员,也是由武将充任,不是大武士出身的武官,无权掌管军事。

第二个不同就是,唐国军人警士的地位和待遇,要远超宋朝的“贼配军”

和捕快。

就连军人和警士犯罪,也是由宪兵司和军法堂负责制裁,其他机构无权插手。

“……大唐军务编制,以营师旅团联队都什为序。

分设十级军衔,三级武士;营等同九部,师等同各州,旅等同各郡,团同各县……”

随着唐军规模和战役规模的扩大,原本两万人的营,明显不适合再作为战略单位。

于是李洛在营之下增加了师一级编制。

古代,营往往代指“军”

,编制可以很大,和后世的营完全不用。

李洛以一师辖三旅,设师督统之。

全师加师督的中军,高达一万八千人。

营则辖三师,仍然以营督统之,一个营的兵力达到五六万人,足够作为战略单位,独当一面的担负方面军的作战任务。

关于军制,李洛没有在诏书中说的太多,算是一笔带过,就是告诉百姓,唐军大概是怎么回事。

最后,就是百姓最关心的税率和均田令了。

李洛把这个作为压轴的重头戏,放在了开国大诏的最后。

“……自今日起,取消人丁税,永不加征口税。

而田亩农税,商税,盐税,俱收货值二成,地方郡县,严禁加征……”

“……有产既有税,遑论宗室,官员,勋爵,武士,百姓……除入祭忠武神宫之烈士家属,概莫能外……”

这一招完全砍掉了特权阶级不用缴税的待遇。

避免再犯明朝的错误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

返回顶部